时间:2021/7/3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春节临近,

霍山不少市民询问

过年期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霍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回应了市民的问题。按照规定,霍山县在禁放区域内仍将禁放烟花爆竹。

致全体城区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区居民:

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县委、县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霍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此,我们提醒城区居民注意以下几点:

一、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自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沿高速连接线向西延伸至铜锣寨路交口,沿铜锣寨路向北延伸至淠河西路--佛通路--与儿街路--白马尖路,直至白马尖路与外环路交口,沿外环路向东延伸至国道交口,沿国道向南延伸至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包括经开区的蔡家大山安置点、陶家榜安置点和衡山镇的纱帽尖安置点。

二、请城区居民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全年任何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三、在禁放区内非法贩卖、运输、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请城区居民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举报违法燃放行为(可拨打或现场举报),个人举报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霍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南自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沿高速连接线向西延伸至铜锣寨路交口,西沿铜锣寨路向北延伸至淠河西路-佛通路-与儿街路-白马尖路,直至白马尖路与外环路交口,北沿外环路向东延伸至国道交口,东沿国道向南延伸至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包括经济开发区的蔡家大山安置点、陶家榜安置点和衡山镇的纱帽尖安置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自年1月1日起,全年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监督与管理

(一)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并视情予以曝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门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上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举报和奖励

个人举报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物质奖励元,并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举报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支持参与禁放工作,劝阻和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安徽省教育厅发布通知

要求贯彻教育部通知精神

家校合力

做好学生手机的管理工作

此前教育部发布通知中小学生不得带手机入校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教育部通知禁止手机带入课堂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部办公厅

年1月15日

来源:霍山县融媒体中心、教育部网站、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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