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2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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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告!最高奖励10万元!

涉案人员基本信息

1、张凯,男,绰号“大凯”,安徽蜀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岁,汉族,年08月0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340104080,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山村中心村民组87号。

、张伟,男,绰号“二凯”,安徽蜀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5岁,汉族,6年01月0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340104601,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山村中心组9-1号。

3、姚飞,男,安徽蜀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8岁,汉族,3年09月0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340130908,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山村中心村民组31号。

4、张仙松,男性,安徽蜀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1岁,汉族,0年0月1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340111001,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山村中心村民组71号。

关于公开征集张凯等人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01年3月,合肥市公安局按扫黑除恶工作要求打击了张凯等人违法犯罪团伙,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张凯等五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该团伙在我市蜀山区井岗镇、蜀山经济开发区等地多次在土方、渣土等工程项目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彻底查清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深挖余罪,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张凯等人及其“保护伞”、“关系网”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请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严格保密,线索查证属实的,视举报线索查证情况及有关举报奖励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二、请受到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三、正告凡参与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从轻处理。四、正告包庇、纵容张凯等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为其违法犯罪提供帮助、逃避打击,或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相关人员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依纪依法争取从宽处理。

五、凡是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干扰证人作证及对举报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1、宫警官:李警官:

、邮箱举报:jkfjsh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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