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电信诈骗,保护您的资金安全,根据国务院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号)文件和反洗钱工作要求,我行将对留存身份证件过期、身份信息不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账户中止服务,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以内无交易或身份信息不全的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如您需继续使用该账户(功能),可通过湖南农信手机银行自助办理,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存折)到湖南省内任一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或联系本行客户经理办理相关手续。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8月18日 长 按 关 注 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 编辑 廖丹 责编 邹治丹 审核 蒋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