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11时许,衡山县开云镇金峰村市民文某因新房封顶图喜庆违规燃放电子烟花,县禁炮殡改联合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随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在违规燃放电子烟花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因文某家新房封顶,亲朋好友带电子烟花去庆贺,文某知道衡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不清楚电子烟花也是禁止燃放的,文某对违反规定燃放电子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事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对现场的残屑进行了清理,并主动到县禁炮殡改联合执法大队接受教育和处罚。 当事人到县禁炮殡改联合执法大队接受处罚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禁炮殡改联合执法大队对文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处罚。衡山县自年6月10日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在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衡山县城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因此,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为保护衡山生态环境作出应有贡献。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电子烟花也属于违法行为。 注:以上内容来源衡山城管 :衡岳楼市未标有来源:衡岳楼市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 南岳区/衡山县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平台住家服务平台购房|装修|资讯|生活手机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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