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职位详见《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和技能等条件(以年1月1日前取得为有效;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岗位,届的毕业生凭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年12月31日前毕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年限未满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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