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概要/07/03 1、安徽:公示变更部分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信息 2、邯郸:年度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关于发票申请问题 3、衡阳:缴纳年湖南省耗材项目年6月份服务费 4、宜昌:新增产品限价确认、温馨提示 1安徽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55号),由企业提交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经审核后,现对部分临床检验试剂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年7月3日至5日 联系- 2邯郸3衡阳根据衡阳市《年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收取衡阳市医用耗材项目年6月服务费(时间段为年6月1日-6月30日),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签订的相关合同和协议,需交费用的企业请登录以下系统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