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衡阳衡山县招聘特殊教育教师6人 衡山县于年10月设立衡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等文件精神,衡山县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6名。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特殊教育教师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名(注:高校毕业生指届高校毕业生和年、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详见下图)。 图|《年衡山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教育公共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8号文件精神,对届高校毕业生和年、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上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6)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报考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 年1月4日至年1月9日 报名地点: 衡山县教育局2栋4楼办公室 笔试时间和地点: 年1月16日,详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1.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的补充信息为准; 2.考试、签约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第一步: 报考人员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下载填写《衡山县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 图|《衡山县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 第二步: 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本人递交相关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jpg格式,相片大小为×,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2、《衡山县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 (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 4、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但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 图|《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 *注意: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方式 开考比例: 实际招聘岗位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考试方式: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卷面分值分,考试时间分钟。 (1)笔试内容及范围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特殊教育基础知识80分。 (2)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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