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3月2日上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旷志军,副主任聂水平、赵晓阳、戴立华、旷立伟参加会议。副县长周孝兵、谭斌、王海鸥,县政协副主席周湘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伍多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高亚香等同志任免的议案》。会上,新任职人员先后做了任职前发言。经审议通过后,旷志军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会议决定接受尹培国等同志辞去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审议通过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集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议案》,并做出《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县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拟于年3月28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四天。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同县直单位工作联系制度》。(左文盛、彭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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