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梁铨显通讯员文丽贵 导读日前,记者从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南岳制订并出台了《南岳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奖励执行时间从年5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实施旅游招徕及促销奖励,已成为国内各城市发展地接旅游、培育地接市场的通用做法。此次《南岳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细化了奖励政策的市场细分,如成熟市场、培育市场、潜力市场、境外市场。同时按照“保存量,奖增量”的原则设置奖项,并重视加大对旅行社的奖励扶持,从而充分发挥其对外招徕的营销优势和积极性。 对象:签约的区内旅行社 接待游客达人次5万元 人次起20元/人 对象1:区旅游局签约的培育市场范围内依法注册的旅行社 培育市场区域内组团来南岳旅游的团队 享受七折门票优惠 对象2:区内旅行社在培育市场开办分社 奖励条件1:注册时间1年以上 奖励条件2:且年内组团来南岳旅游达人次的旅行社 10万元 自年南岳成功列入“全省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区”以来,南岳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旅游业稳步发展,全区旅游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在年3月31日召开的全省旅游规划会议上,“南岳祈福康养旅游区”被列入省旅游“十三五”规划。此次《南岳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调动全行业宣传推广南岳旅游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