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在哪里 http://www.zgbdf.net/baidianfengbaojian/jiatinghuli/21120.html 县内参保企业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5号)文件精神,拟对县内参保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衡山县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二、补贴条件 1.年1月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 2.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 3.本次补贴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底。 三、补贴标准 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程序 1.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纸质、电子)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申报花名册(纸质、电子) (3)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的明细账单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申报享受社保补贴员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在该证首页加盖县市区就业部门就业困难人员章) 2.审核 县就业服务中心城镇就业股受理,并初审申报资料。 3.公示 审核通过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 4.拨付 公示无异议,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申请,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就业服务中心资金支出户,再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受理时间 年3月11日-年3月20日 六、联系股室及电话 县就业服务中心城镇就业股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11日 来源: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