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县城集中赶集(赶场)的通告

山政告〔〕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7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县城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摊清、人清、路畅”总目标,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做到“还路于民,还贸于市”。结合我县城实际,决定取缔县城区集中赶集(赶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年4月1日(农历二月二十日)起,城区所有路段禁止摆摊设点,从事赶集(赶场)活动。

二、铁家街、兴农街划定为农产品自产自销区,其它经营者不得占用。

三、凡是农户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一律到铁家街、兴农街或者各菜市场划定的自产自销区经营销售,且一人只能占用一个摊位。

四、县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商粮局、市场监管局、市场服务中心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将暂扣或没收经营产品、经营工具、运输车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

衡山县人民政府

年3月17日

来源:衡山新闻

青年大学习·一起学党史,出发!

青年人,总书记在两会上

了你

衡山县广泛开展“学雷锋月”集中志愿服务活动

“三千孤儿入内蒙”,是个怎样的故事?

青春激昂扬后浪?砥砺前行谱新章——贯塘乡圆满完成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